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亮化工程(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亮化工程(三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亮化工程(三期)
项目编号:GXXMGL-ZZ-(09)2015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3669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9楼
联系方式:温工、0771-72255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0771-33669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良兵商务酒店七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亮化工程
(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亮化工程(三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GXXMGL-ZZ-(09)2015131已由横发改基【2012】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横县横州镇、校椅镇
建设规模:兴六高速公路横县联线二级公路K12+280~K19+180路段道路亮化、安装节能环保的灯具灯杆等共6900米。
合同估算价:约1215万元
要求工期: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完成过单项合同额至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 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并提供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广西横县)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进行现场报名。刷卡地点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9楼91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 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报名回执单在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15时00分,地点为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1-7228132
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23356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温工 0771-7225599
招标代理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梁工 0771-3366986
招标人: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日期: 2015年10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