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金城江区刁江流域金洞段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GXRHHG2015G01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城江区刁江流域金洞段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桂财建[2014]346号”文下达了专项资金的通知,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金发改审批【2015】2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金城江区刁江流域金洞段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GXRHHG2015G01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分2个标段,Ⅰ标为河道护岸工程和Ⅱ标废渣治理部分;招标范围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施工内容
要求工期: Ⅰ标:180日历天 ;Ⅱ标:180日历天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Ⅰ标: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Ⅱ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Ⅰ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Ⅱ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Ⅰ标近三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1000万防洪工程业绩或1000万河道整治工程施工业绩;
Ⅱ标投标人近三年来(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至少有一项环保类相关工程业绩。
3.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Ⅰ标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Ⅱ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次环保类相关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6投标人必须提供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备案证明材料、单位、法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据时间为公告之日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 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进行现场报名。
2.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图纸资料费100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 16日9时 00分,地点: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上发布。
招 标人: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448号 地 址:金城中路83号
邮 编:547000 邮 编: 530022
联 系人:廖主任 联 系 人: 王工 、 周工
电 话:0778-4080539 电 话:0778-2106111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广西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