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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9: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隆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S(CZ)2015038GL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项目联系电话:159777780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隆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隆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方式:梁主任0771-6530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俊 1597777802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人员,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有一项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业绩。3.4一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3.5投标人有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义务。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5977778027,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财政局以南财农综【2015】33号文批复并经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隆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编号:GS(CZ)2015038GLA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隆安县丁当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隆安县丁当镇联合村。

2.3招标范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个,开发面积0.30万亩,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投资金额:约368.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农业综合开发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每标段均为  180  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3.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人员,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有一项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3.4一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投标人有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和义务。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专职投标员持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专职投标员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报名,报名联系电话:15977778027,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不含图纸等其它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15:30时,递交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771-65301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5977778027  

 

招标管理部门:隆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5年 10 月 26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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