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观音寺镇菜王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郑市观音寺镇菜王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观音寺镇菜王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253
2.3工程地点:新郑市
2.4项目概况:新打300米机井一眼及配套工程,共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招标内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9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报名企业应具具有凿井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至 10 月 30 日下午17:00时止
6.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谈判保证金:肆仟元。2015年 10 月 30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8.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郑市水务局
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151883809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5333718988
11.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