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森林抚育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廉江市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廉江市森林抚育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ZJ01CL6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ZJ01CL68
3. 项目名称:廉江市森林抚育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最高限价 |
包组一 | 廉江市2014年度中央森林抚育 (割灌、除草、施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 人民币474952.50元 |
包组二 | 廉江市2015年度省级森林碳汇林抚育(割灌、除草、补植、施肥、培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 | 人民币3211968.00元 |
备注:
1、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廉江市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任一月份的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须具有有效期内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
6.5 须具有有效期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6 本项目各包组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原件核查);
7.3.3 有效期内丙级或以上造林工程施工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7.3.4 有效期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15:0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廉江市林业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9-3130991-605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湛江分公司)
邮政编码:524043
传真:0759-31309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