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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固镇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经区政府常务第112次会议批准实施,即将开展与社会资本的竞争性磋商工作。本项目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指定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为采购单位,代理单位为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17-15-98086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青浦区重固镇镇域范围。



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品质,青浦区拟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固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在重固镇域内一次授权,分期实施,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开展区域内新型城镇化整体投资建设开发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策划、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城镇更新、产业发展、功能提升等服务。



总期限:合作期暂定为10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既具有投融资能力又具有符合本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0天,持续经营30年及以上;报名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亿元;



2)申请人2014年年底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



3)申请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每层关联关系均须符合出资比例大于等于50%要求)承接的单项目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造类项目(包括各类PPP项目,以投融资建设合同为准)个数不少于1个。



    2.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2.1条(1)至(4)的资格要求;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应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应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人。



5)本次考核评分对象仅针对联合体牵头人。



三、资格预审方法



3.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3.2本项目报名单位数量小于4家(含4家)时,直接进入竞争性磋商阶段。



 



四、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4.1 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公告和申请人资格条件。



4.2 符合申请人资格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资格申请的单位(下称申请人),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恕不办理邮购):



时间:20151026日至20151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7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11113室)。



文件售价:每本30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须提供公司初始设立时的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变更证明、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四年(2011-201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业绩(单项目投资额2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造类项目,包括各类PPP项目,以投融资建设合同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个数不少于1个;



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15113日上午0900分前送至延安东路12001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 申请人需携带:



(一)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二)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人民政府



    址:福泉山路628 



人:金圣君



    话:021-59757769



 



 



采购代理: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111113



人:张怡雯、徐彦



    话:021-63903300



    真:021-639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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