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中医院激光治疗仪及腹腔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野县中医院委托,就新野县中医院激光治疗仪及腹腔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新野县中医院激光治疗仪及腹腔镜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XYGGZY-2015-093】
三、 资金来源:自筹
四、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4.1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激光治疗仪 | 台 | 1 | 激光发生器须原装进口 |
2 | 腹腔镜 | 套 | 1 | 摄像机须为进口 |
以上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含),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专项授权书,同一型号、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报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5.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4 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销售业绩;
5.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5.6所投产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激光发生器及摄像头须为原装进口产品并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或产品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商(经销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5.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时须按“新野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通知”的规定提交下述资料:查询申请(要详细说明查询事由、提供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开具日期在报名期间内);
5.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6.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在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报名。
6.2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时需带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各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注册登记表或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经销商提供复印件),2012年10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不少于一份。
6.3招标文件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证件报名时除要求复印件的其余均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新野县朝阳路南段农发行2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野县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0377-61521369 157371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