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商丘市干线公路安保工程项目施工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5-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2015年商丘市干线公路安保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4]494号文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豫公路养[2014]330文、豫公路养[2015]27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省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4-2015年商丘市干线公路安保工程项目施工
2.2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5-1号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安保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2.5该工程共分二个施工合同段,如下表
标段划分 | 桩 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ABGC-1 | S325:K42+233-K66+634 | 176.162 | 交通标志和标线、路侧波形梁护栏、太阳能黄闪灯 |
S325:K66+634-K93+204 | |||
S325:K93+204-K125+075 | |||
S210:K0+000-K23+304 | |||
S326:K0+000-K51+995 | |||
S326:K51+995-K79+290 | |||
ABGC-2 | S206:K0+000-K34+290 | 164.501 | 交通标志、热熔标线、黄闪灯、警示桩、波形护栏 |
S206:K34+290-K84+430 | |||
S324:K68+215-K89+406 | |||
S324:K89+406-K110+498 | |||
S211:K44+969-K82+757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具备河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乙级资质或其他省、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公路养护乙级资质(已在河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普通干线公路安保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最低要求:具备工程师职称,工程师,5年以上工程经验,担任项目经理3年以上,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有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申请。
3.5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方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图纸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0—3676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商字往东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 话:0370-222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