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5线S325线交叉口至豫皖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5线省道325线交叉口至豫皖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7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2]1872号文件批复,项目预安排计划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交文[2013]63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现就该项目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105线S325线交叉口至豫皖交界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
2.2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6-1号
2.3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2.4工期:60日历天
2.4该工程共分1个施工合同段,如下表
标段划分 | 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YLWGJ-HL | K766+050-K798+102.458 | 32.055 | 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最低要求:具备工程师职称,8年以上工程经验,担任项目经理5年以上,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申请。
3.5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方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图纸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0—36765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商字往东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 话:0370-222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