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CT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CT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按采购人吉林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CT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CT设备1套,具体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2.3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4投资金额:340万元;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合法代表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3.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会员,一律实行网上报名;
3.4投标人在吉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的项目交易,必须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3.5具有设备配置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书;
3.6具有操作和临床培训、并提供培训承诺书;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11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市财政局网站、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昆明街73号
联系人:刘建木
联系电话:0432-681302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
收款单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0720622011015200000178
联 系 人:朱国栋、郁青林
联系电话:0432-64797111/155900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