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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柳江县司法局、柳江县公安局拉堡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督管理暂行办法》(桂采购【2007】64号)等规定,现就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柳江县公安局拉堡派出所综合用房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柳江县司法局、柳江县公安局拉堡派出所综合用房工程

 招标编号:LJG15-07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招标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工期要求

工程质量

柳江县公安局拉堡派出所综合用房工程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柳江县高村

352日历天

合格

 

五、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等级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发售

1、 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止,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2、 发售地点:广西东达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北站路13号广西盐业公司旧办公楼5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拟投入本项目经理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并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交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备注:已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东达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北站路13号广西盐业公司旧办公楼5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开标将于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 30分在广西东达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北站路13号广西盐业公司旧办公楼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 公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政府采购网

十、 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东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玉               联系电话:0772-2821723   

传    真:0772-2821723

联系地址:(柳州市北站路13号广西盐业公司旧办公楼5楼)

招标人: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华、谭工           联系电话:0772- 721090

联系地址:柳州市柳江县拉堡镇柳北路39号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东达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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