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公安局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公安局的委托,组织实施灵武市公安局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以及相关服务递交密封响应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编号:灵财(采)2015153号
二、招标编号:HSZB-2015ZC17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 购 人:灵武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田光君 联系电话:13995396825
地 址:灵武市育才路南段
五、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 娟 联系电话:0951-5031788
传 真:0951-5031788 电子邮箱: nx.hs@163.com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采购内容简述:
序号 | 名 称 | 数量 | 备 注 |
1 | 安全标志警告牌 | 8块 | 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LED太阳能危险警示灯(黄闪红慢) | 8套 | |
3 | 三角形警示牌 | 4块 | |
4 | 标志牌 | 2套 | |
5 | 标志牌(双面牌) | 10套 | |
6 | LED太阳能危险警示灯(黄闪红慢) | 10套 | |
7 | 铸钢减速带 | | |
8 | 热熔振荡线减速带 | 120平米 | |
9 | 热熔斑马线 | 2004平米 |
八、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交通设施产品的生产、制造或维修资质);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6、投标单位需具有ISO9001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单位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8、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
9、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备注:1、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详细的其它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00时整。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00时整。
十二、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地 址: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