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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第七包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第七包

招 标 公 告(二次)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第七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XHTC-HW-2015-569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第七包;

三、招标内容:一批教学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一年。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求货物的营销;

4.1若供应商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则必须提供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2若供应商为销售代理型企业则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出现重复授权,以优先报名者为准。

除上述对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外,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所提的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教学设备采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兼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培训;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制造型企业须携带生产制造许可证、销售代理型企业须携带授权书及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

报名时间:自2015102620151030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

获取费用:500/包,售后不退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1116,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开标大厅。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南二道街92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333707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

项目经办人:王子瑶

  话:0451-82370297

电子邮箱:xhzb82370297@163.com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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