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室外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室外工程施工(二次)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室外工程及围墙工程建设(详见工程图纸及清单)
2.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453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招标文件为准)
2.5、计划工期:9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项目部配备人员也需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施工中招标人若发现现场人员情况与本条不符,视为投标人违法出借资质,将无条件清退中标企业,并将投标人出借资质情况向建设管理部门报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4、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有效期间内公告日期至开标之日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2 日至2015年 10 月 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一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E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5、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5.1 法人、项目经理、五大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持身份证现场报名。
5.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拟派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0371-60868078
招标代理:河南省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与黄河路交叉口清华国际大厦5E
联系人: 赵女士、范先生
电话: 0371-656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