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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招 标 公 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BRR15-HN-ZB-373号

1、招标条件
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鹿发改[2014]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鹿邑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鹿邑县建德路东侧,商厉路北侧,前王庄路南侧,上仁路西侧。
2.2建设规模: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390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036㎡,地下建筑面积21048㎡。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上4层、地下1层门诊急诊楼与地下车库1层、地上16层病房综合楼1栋;地上3层后勤综合楼1栋;地上6层传染楼1栋;报告厅1栋;地上6层科教楼1栋;垃圾处理站及太平间各1处等。包含土建、安装、装饰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施工标段:98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达到河南省优质工程标准(“中州杯”奖)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施工标一个,监理标两个:
第1标段:鹿邑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第2标段:鹿邑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与病房综合楼工程监理;
第3标段:鹿邑县人民医院其它工程及附属设施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2012年01月01日以来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自取得高级技术职称之日起);
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交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1.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资信金(不接受银行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起);
总监代表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具有2012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2014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交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监理标段投标人只能针对符合资质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1208室)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总监代表注册资格证书,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4.2报名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到场并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报名后不得更换。
4.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人民币3000元/套;监理标段人民币1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94-720373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传真: 0371-65996996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电 话:0394-7187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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