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和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阜城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和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阜城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和指挥中心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XJZB2015-273 采购人名称:阜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阜城县富强东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杰 0318- 462960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香云,0318-20233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阜城县交警大队采购装备一批。 采购用途:执法办案 项目实施地点:阜城县 供货时间要求:2015年12月之前供货安装完成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报名具体要求及须查验的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5)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6)银行开户许可证;(7)安防壹级资质证书;(8)需提供所投设备(一体化抓拍单元、补光灯、终端管理设备、网络存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9)因本次项目涉及到与现有平台对接,本次所使用全部设备必须能够无缝接入原有平台(提供原平台厂家提供的无缝对接证明);(10)机房网络存储设备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环境保护部认证机构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厂家红章);(11)企业简介。 上述资料证件需提供原件和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6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既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