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小关镇大山村2015年度扶贫搬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小关镇大山村2015年度扶贫搬迁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小关镇大山村2015年度扶贫搬迁项目;
2.2 项目编号:HNDCZ-2015-1924;
2.3 建设地点:小关镇大山怀村;
2.4 招标范围:新建扶贫搬迁安置区1个,新建7栋5层住宅楼145套,住房总建筑面积16365.41平方米,扶贫搬迁安置群众145户、434人;
2.5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6个单元,60套,每套约116.372平方米,共计约6982.32平方米;
第二标段:4个单元,40套(116.372平方米20套,89.08平方米20套,共计约4109.04平方米);
第三标段:5个单元,45套(130.93平方米30套,89.08平方米10套,91.07平方米5套,共计约5274.05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签章);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企业和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及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到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到现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提供近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报名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1300元/份。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1509320865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1-6328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