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所需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郑发改设﹝2014﹞595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厂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地处郑州市西北部,位于西三环北延线以东、索须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规划开元路以北区域;
2.3 建设规模:经初设批复,项目总概算为171288万元,工程规划远期总规模为处理城市污水60万m3/d,本期设计规模为处理污水20万m3/d、污泥处理规模600t/d,再生水脱色规模为1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指标优于一级A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生产设备购置安装;
2.4 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工程施工全过程(不含厂内外高压输配电系统)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5 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2.6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中标工期;
2.7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8 标段划分: 共 1 个标段。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4业绩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中显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3.5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中机工程大厦7楼)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投标人单位简介;
(3)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劳动合同、社保);
(4)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6)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须注册于现投标单位)、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一年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 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8) 投标人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出示工程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等资料;
(9) 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和资格条件3.6条第2)、3)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中机工程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639853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中机工程大厦7楼
联 系 人:孙先生、宋先生
电 话:0371-60981807、13674958613
邮 箱:chuangdazb@163.com
附件1: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监理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