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教学设备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教学设备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SKST15-137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教学设备配套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预算人民币793599.00元。财政拨款。
四、采购数量 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教学设备配套采购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教学设备配套项目;
2.实施时间:本项目采用一次性供货方式,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质保期:整个项目自验收完成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设备制造商质保期超一年期的,参照对应制造商质保期计算;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3.须具备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年 10 月 26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月 16日上午 10 时 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中学 地址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公园路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3819722
传真 0754-83819722 邮编 51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传真 0754-87123068 邮编 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 10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