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浑水库2015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费预算安排)招标公告
豫财招标采购-2015-1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浑水库2015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水费预算安排),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管[2015]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招标人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陆浑水库2015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水费预算安排)
(2)项目概况:陆浑水库位于黄河支流伊河中游的河南省嵩县境内,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库控制伊河流域面积
陆浑灌区位于河南省西部,属黄河流域,耕地面积274.4万亩。灌区水源是陆浑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34.24万亩,为大(Ⅰ)型灌区。截止2012年底有效灌溉面积65.41万亩,涉及洛阳市、平顶山市、郑州市3市的嵩县、伊川、汝阳、汝州、偃师、巩义、荥阳7县(区)42乡镇470个行政村,人口151万人。
我局根据水库灌区工程现状,结合2014年度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经过认真筛选研究,重点解决影响水库灌区运行安全及管理设施存在的问题,编制完成了2015年度陆浑水库水费收入经费用于维修养护项目,其项目主要内容为:陆浑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总干渠维修养护项目、东一干渠维修养护项目。
(3)招标范围:陆浑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总干渠维修养护工程、东一干渠上段维修养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5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的有效期必须覆盖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的有效期必须覆盖投标文件递交日期)。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4.3联系人:宋沛浩、胡秀丽
4.4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2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43294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刘阳
电 话:0371-6595 8908
电子邮件:FM1997@126.com
招 标 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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