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办公楼外墙和一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LY-2015-102)
1.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的委托,对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办公楼外墙和一楼改造工程(招标编号: DHLY-2015-10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DHLY-2015-102
2.2项目名称: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办公楼外墙和一楼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办公楼
2.4工 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电梯采购及安装标段(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2电梯采购及安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1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7)生产厂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质资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授权经销商需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电梯采购与安装标段: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商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证书复印件)、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4开标时间:
4.5开标地点: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806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煤监局豫西分局
联 系 人:
电 话:1370399089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379-65263389 1597861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