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法院业务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受原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 原阳县人民法院业务设备购置项目(注:本项目资金为2013年财政资金)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原交采2015GB69
2、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参数(mm)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法官台 | 10张 | 4500*950*900 | 合同签订后10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 | 审判长椅 | 10把 | 680*600*1720 | ||
3 | 审判员椅 | 20把 | 680*600*1620 | ||
4 | 诉讼人参与台 | 20张 | 2400*800*760 | ||
5 | 诉讼人参与椅 | 60把 | 550*530*1150 | ||
6 | 书记员台 | 10张 | 2400*800*760 | ||
7 | 书记员椅 | 10把 | 550*530*1150 |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本次采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4.2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到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报名处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 10 月 26 日至2015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19 日09:3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二楼开标室。
6、采购人定于2015年 11 月 19 日09:30(北京时间)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开标会,届时投标人代表应到场参加。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发布。
8、监督单位电话:
原阳县交管办:0373-7586619
原阳县财政局:0373-7589899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阳县人民法院
地 址: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2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387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国贸大厦B座1130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3-36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