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第二十五中学锅炉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5: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受普兰店市教育局的委托,为普兰店市第二十五中学锅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普兰店市第二十五中学锅炉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DLLGZB-2015-032
采 购 人:普兰店市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2.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一台2吨锅炉,采购预算25万元人民币。
注: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特种设备(锅炉)制造商;
(3)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普兰店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一年。
注明: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 普兰店市教育局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采购费用。
6.采购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6: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发售。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7、报名要求:
(1)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2012年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普兰店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一年。以上所有证明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8.所有报价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并附有谈判保证金。
9.接收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015年11月5日13:30-14:00分(北京时间)在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1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5年11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11.谈判时间、地点:2015年11月5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普湾新区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普湾新区普湾广场1号普湾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兰店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411-83135206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普新区分公司
地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236号,富贵南山右侧50米,平安保险旁。
联系人:殷增琪
联系电话:0411-83121555
监督单位: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577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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