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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东莞市清溪镇三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的委托,对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501SZTCA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三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A

东莞市清溪镇三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

1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从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并需具备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在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注册,如没有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必须承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七天内完成登记注册,没有按要求登记注册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东莞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注:本项目详细公告信息来源于http://dggp.dg.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6日 至 2015年11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7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17930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5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政府一楼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联系人:练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邮编:523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练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0663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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