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乳源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委托,就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RYCG15-84
二、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贰仟肆佰元整(¥1,792,400.00元)
四、采购数量及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240升垃圾桶 | 个 | 1190 |
2 | 两类果皮箱 | 套 | 200 |
3 | 人力三轮车 | 辆 | 80 |
4 | 手推车 | 辆 | 75 |
5 | 三轮摩托车 | 辆 | 14 |
6 | 分类垃圾桶(单个) | 个 | 5000 |
7 | 洒水车 | 辆 | 1 |
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
2、招标文件(点击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环卫设施设备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及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注:行贿档案告知函查询需带资料:①介绍信(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申请书或申请表;③被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办公时间内(除星期六、日)到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时00分;(09时30分开始受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0751-5375038 电话:0751-5370992
传真:0751-5375038 传真:0751-5370992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3号 联系地址:乳源县源泉路
邮编:512700 邮编: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