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车村镇北汝河龙王段险工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村委委托对
嵩县车村镇北汝河龙王段险工治理工程 实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1、编号:G2015-074SL
2、竞争性谈判范围:新建堤防项目,300m堤防迎水侧采用M7.5浆砌石挡墙,顶宽0.6m,迎水面为直墙,背水面坡比为1:0.3;挡墙基础采用M7.5浆砌石砌筑,深1.0m,宽1.66m;每隔2.5m设置一根排水管,每隔5m设置一道伸缩缝。挡墙内侧堆筑沙堤,堤顶宽1.5m,背水坡坡比为1:1.5。(详见施工图纸)。
3、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500元(中标者不退)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342462.60元
6、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7、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7.2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7.3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8、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报名时需携带:(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且具有公司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及法定代表人手机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提交三套并装订成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有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9、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10、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上午10:00分。
11、竞标及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一室
12、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 人 :嵩县车村镇龙王村村委
联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13937999159 1383791703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80860189 15937920002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