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项目监理、新乡县2015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项目监理、新乡县2015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147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校舍项目监理、新乡县2015年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三、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拟建设地点:新乡县境内
五、项目内容:对新乡县合河乡前村学校、新乡县朗公庙中学、新乡县七里营镇丁庄学校、新乡县七里营镇高庄学校、新乡县七里营镇任庄学校、新乡县小冀镇西街中学、新乡县翟坡镇第三中心小学、新乡县翟坡中学、新乡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新乡县大召营镇中心学校、翟坡镇中心学校-振中学校、大召营镇李唐马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施工进行监理。(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 。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外地进新企业应依照新建【2014】285号文件(www.xxgcjs.com)于开标前到新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核验;
8、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30
十一、报名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五、招标人: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七、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73-5591110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
新乡县教育体育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