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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0: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其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94号。
二、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光山县境内;
    2.2 招标范围:主要招标内容为新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门,拆建围墙、拆除车棚和办公楼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建筑施工类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指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于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处购买;
    4.2 报名时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近期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②《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社保登记证》或近期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具的)⑦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⑧法人代表身份证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近期报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资格最终由评标专家认定),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出售;此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七天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八、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376-8892016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杜先生
    电 话:0376-8169066、15290261331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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