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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心理设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0: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心理设备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ZZ01524619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心理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33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交货期

心理设备器材采购

一批

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备注:

1.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五、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体现出心理设备等字样。

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五、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026日起至201511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70930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511170930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

十一、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1027日至2015112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020-87554618  87554018

 

电话:/

传真:020-8755402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

 

联系地址: /

邮编:510630

 

邮编:/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詹先生、吴小姐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收款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554258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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