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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病房楼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10: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病房楼项目已由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2015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财政资金及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LZC2015-Ag147

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鲁山县长兴路以东,幸福路以西,南邻尧山大道,北至府后路;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0079.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87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02.2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详细内容见施工图纸。

计划工期: 5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约1.16亿元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1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且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均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1.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511以来的社保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6 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1220132014)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无不良行为记录。

3.2监理标段:

3.2.1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项目总监本人;

3.2.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2.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有相应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总监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201511以来的社保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拟派项目总监无正在监理的项目(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3.2.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1220132014)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或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01号文件规定);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

3.6投标人对本次投标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1各投标人请于2015 10 26 日至2015 11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鲁山县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处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

4.2.1施工标段

4.2.1.1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1.3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4.2.1.4外省或外地市企业办理的企业进平备案介绍信

4.2.1.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2.1.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2.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2.2监理标段:

4.2.2.1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2.3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无正在监理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4.2.2.4外省或外地市企业办理的企业进平备案介绍信

4.2.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2.2.6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2.2.7无虚假材料承诺书;

4.2.2.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4.2款报名资料对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2、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投标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人请于2015112201511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鲁山县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处领取。

5.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112610时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媒体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鲁山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 13700751226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

联 系 人:井经理    

联系电话:0371-63976198 13938547779

    期:2015 1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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