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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石井乡和坨南乡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09: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满城区石井乡坨南乡土地整理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2400210030
项目联系人:焦灿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18869
采购人:满城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西苑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015015
代理机构:河北讯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百花东路2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018869
预算金额:1577.7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万元
开标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专业从事土地整治的企业(其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平整等内容)。3.外埠企业还须具有《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在有效期内)。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二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总监须取得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项目总监。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第三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承担本项目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3.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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