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
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J012015GCZB1170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城建设路262号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994.7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1362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 2015年12月01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 2016年10月24日
日历工期: 328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法人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埠企业需提供进冀、进市备案手续(原件)。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代理室持企业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投标企业信用手册,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外省投标企业还需携带《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⑦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证明。上述八项内容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年 11 月17 日9时30分,地点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清苑区城建设路262号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邮 编:071000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赵志斌 联 系 人: 任中凯
电 话:15103123368 电 话: 03125075572、15127270321
保定市清苑区政府采购投诉电话:0312-7950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