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中学图书馆配套与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6 09: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中学图书馆配套与装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160010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9-8299100
采购人:清河中学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99029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116.9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标段一最高限价:31.15万元。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办公家具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二最高限价:19.86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电器类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三最高限价:20.58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出版或图书销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四最高限价:45.34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2015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资质二级及以上, 3、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与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清河中学图书馆配套与装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600160010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9-8299100
采购人:清河中学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三羊东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13199029
代理机构:清河县事成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河县运河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8299100
预算金额:116.9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万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标段一最高限价:31.15万元。 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办公家具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二最高限价:19.86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电器类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三最高限价:20.58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图书出版或图书销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标段四最高限价:45.34万元。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2015年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建设资质二级及以上, 3、投标供应商须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带二维码);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与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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