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普宁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普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JYFG102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65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普宁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技术单位 一项
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须具备有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乙级(含乙级)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26日9:00起至2015年10月30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
采购人联系人:赖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9396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黄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点击打开链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