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试验楼等4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项目)配电箱(柜)采购招标公告
科研试验楼等4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项目)配电箱(柜)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科研试验楼等4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项目)配电箱(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科研试验楼等4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项目)配电箱(柜)采购
1.2招标人: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1.4项目概况:科研试验楼等4项(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项目),具体位于北京顺义区顺义新城第4街区,北京汽车生产基地内的工业用地A-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55704㎡,其中: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地上45812㎡,地下9995㎡。
1.5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配电箱、柜供货、指导安装、配合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限期内。
2.2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证书(3C)、认证检验报告(3C)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3.1投标申请人需在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9: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1010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
3.2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国家强制性产品证书(3C),(4)认证检验报告(3C),(5)组织机构代码证;(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公告说明: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
四、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翠微广场A座1010室
联 系 人:田德安
电 话:18500185512
传 真:88239462-206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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