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刘碑寺碑维修保护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刘碑寺碑维修保护工程(三次)(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由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就本工程发布第三次招标公告,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登文物招标[2015] 01号
2.2、工程概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和合格经营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及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
3.3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文物行政部门备案手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结业证及身份证;类似工程合同(2份);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外省企业须出具《进豫备案介绍信》。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和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时 30 分,地点为登封市守敬路爱家快捷酒店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登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地 址:登封市嵩阳景区嵩山地质公园东侧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958090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何女士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710852 13526713559 13592586456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