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公安局情报信息合成作战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现予以公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ZD15-179AG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公安局情报信息合成作战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内容 | 数量 | 项目性质 | 采购预算 | 交货期 |
情报信息合成作战系统 | 一套 | 政府采购 | 人民币壹佰壹拾玖万伍仟肆佰元整 (¥1,195,400.00元)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在用户指定的地点完成交货及安装 |
说明: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及付款方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在社保(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单位名称、参保信息、核查网址、电子专用章和打印日期等,且在有效期内),参保时间为2015年7月份或之后。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7、投标人若非所投设备(高清视频混合矩阵、图像侦查实战管理平台)的生产制造商,则须提供所投上述设备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公示期及相关媒体:
1、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
2、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法定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清远市政府采购网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0月26日9时起至2015年10月30日16时30分止(正常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连山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八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A4格式,再复印无效)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4、税务登记证;5、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15年11月9日23时59分(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2、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及联系信息如下:
开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 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4698001 0400 1316 6
联系 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3-8716128
说 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中德公司179投标保证金”字样;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0763-3378200。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0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连山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八楼)
十一、评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连山县鹿鸣东路国土大厦八楼)
十二、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8883079
传真号码:0763-8883323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
2、采购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33525
传真号码:0763-8733525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6号
3、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先生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政编码:511500
注: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采用二十四小时制。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