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小学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小学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实验小学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T-RZLSH-201505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包 | 音响、灯光等设备采购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29)。 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 28.2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在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4.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5年11月12日09:00-09:30,代理机构在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代理机构于2015年11月12日09:30在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中路
联 系 人:李欣、张守娟
联系电话:18663338968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城商务D座717室(276826)
联 系 人:庄宜霖、张家伟
联系电话:0633-7891686
电子信箱:dongchengzb@163.com
八、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 在 2012年 X 月X日至 20XX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