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就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ZCG2015Y-GK-065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 | 1.0 | 批 | 262.5 |
2 |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 | 1.0 | 批 | 168.0 |
3 |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 | 1.0 | 批 | 122.522 |
4 |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 | 1.0 | 批 | 72.936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标项一至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6(四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3A06(四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标项2保证金:10000.0元
标项3保证金:10000.0元
标项4保证金:7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支付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商报名表(原件),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位置: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联系电话:0571-8890772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云飞
联系电话:88907797
传真:88907783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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