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759C-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二期用电增容配电室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翔安区文教区洪钟大道4566号 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翔安校区二期用电增容配电室工程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翔安校区二期用电增容配电室工程1项,采购预算:¥22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组织人员配备情况表(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提供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4、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套(含图纸)、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11-13 0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