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货物运输业务与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15-FZSG325)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货物运输业务与服务项目项目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325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每年预算 (元/年)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货物运输业务与服务项目 | 2年 | 1900000 | 福州榕光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 |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沙万利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04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请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须拥有6辆(含)以上运输车辆(3辆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未按投标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九、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地点: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二、 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三、 账户信息(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