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航运物流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 的委托,对 南沙航运物流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A35N296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航运物流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南沙航运物流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采购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服务内容:南沙航运物流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划; 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16年2月29日; 3.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任务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港口河海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详见“穗财采〔2012〕275号文”); 6.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交); ④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4日 至 2015年11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2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2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 | 地址:南沙区政府凤凰大道1号 |
联系人:陈工 | 联系电话:020-39053173 |
传真:020-84986936 | 邮编:51145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谢伟立、梁永玉 | 联系电话:020-87768198-688、617 |
传真:020-37658150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谢伟立、梁永玉 | 联系电话:020-87768198-688、61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