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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6: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09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18,358.34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单位:元)

1包

2015年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政府采购项目

1.0

详见采购文件

518,358.34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7)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函(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3日 至 2015年11月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190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210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121030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中心四号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69-28639848
传真:0769-28639848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69-26989777
传真:0769-23329777 邮编: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夏文联系电话: 0769-2698977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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