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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美术系实验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惠州学院 的委托,对 惠州学院22栋展厅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08-156029-0113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学院22栋展厅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65947.8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包组内容:惠州学院美术系实验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56GG508J。

  3.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校区内。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惠州学院美术系实验室改造工程项目包括:22栋学生宿舍教师工作室工程、22栋学生宿舍展厅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田家炳大楼三楼美术系入门口改造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 承包方式:1)中标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2)对总承包单位(即中标人)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用户(惠州学院)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7.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8. 工期要求本项目的工期为4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9.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10. 方案和预算编制单位:惠州市好日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1. 投标人应对包组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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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备注: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1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②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③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惠州市外的投标人必须在惠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时必须提供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如是惠州市外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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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3日 至 2015年10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3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开标时间:20151113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惠州学院地址: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752-2529337
传真:0752-2529337邮编:5160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肖雯佳联系电话:020-62791523
传真:020-62791620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仕良联系电话:020-627916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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