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齐庄、高庄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就偃师市齐庄、高庄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齐庄、高庄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0701-154110200307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道路全长985米,红线宽50米
2、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约2000万
5、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偃师市齐庄、高庄棚户区安置房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理
6、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7、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4、2012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2012、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2012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监理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一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一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原件);
(10)一标段:2012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二标段:2012年1月以来至少完成1项类似监理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1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需将包括申请人联系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在内的全部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拟派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经招标人同意。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9日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2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偃师市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9-69666597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1-55980077
邮 箱:zjgj3717@163.com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