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ZJZB2015工字2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常鑫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7501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6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罗常鑫 电话/传真:0774-5275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
项目地点:HZZJZB2015工字26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消防队对面。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98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00.96㎡、地下室建筑面积1582.24㎡。框架结构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5】2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13】40号)要求执行。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23375266.58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08天(日历日),定额工期385天。
招标范围:上述规模的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37.5266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4】107号文、【2014】502号文、【2015】6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配套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楼项目
项目地点:HZZJZB2015工字26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贺州大道消防队对面。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98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00.96㎡、地下室建筑面积1582.24㎡。框架结构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省、地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5】2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全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食药监办【2013】40号)要求执行。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23375266.58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308天(日历日),定额工期385天。
招标范围:上述规模的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实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联系电话:0774-5137818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67号 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00 邮编:542800
联系人:罗常鑫 联系人:邓微微
电话/传真:0774-5275018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5年10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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