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 2015年10月23日
招标编号:OITC-G15031541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要求 | 交货期 | 预算 |
1 | 内窥镜荧光摄像系统 | 1套 | 拟开展荧光前哨淋巴结研究工作。不属于含放射源设备或射线装置。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195万元 |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中所有品目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合格投标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针对国内投标公司);
(3)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以及本册招标专用册中的相关资格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商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b) 所投标的设备具有如下相关资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表(SFDA) ;对于进口产品,要提供相关的国际权威认证(FDA或CE)。提供投标设备的检测报告并符合标书指标要求。
c) 投标机型在全国知名医院或者重点妇科中心有销售。
3、 资格预审:投标商购买标书时需提供如下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得购买。
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副本
医疗经营许可证副本
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到北京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50元人民币。
4、 投标商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否则,视同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 11 月16日14:00时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银都大厦15层1513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价的1.5%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或电汇(非现金)的形式支付,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定于2015年11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13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须派代表(1人)出席开标仪式。
8、 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招标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 编:100142
电 话: 68725599-8440 传 真:68458922
电子信箱:wangjun@osic.com.cn 联 系 人:王军
人民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帐号:862081657710001
外币支付银行:
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NAME OF THE COMPANY:THE ORIENTAL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MPANY LTD.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BANK: BANK OF COMMUNICATIONS BEIJING BRANCH FUWAI SUB-BRANCH
帐号:110060239012015620014
ACCOUNT NO.: 110060239012015620014
SWIFT CODE: COMMCNSHBJG
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地 址:海淀区学院路38号
电 话: 82801359,82801646
备注(推保证金手续,应在评标结果发布后办理):
1、以支票、汇票、电汇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须开具一张以“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为抬头的收据并加盖原付款公司的财务章(请注明招标编号):
(1)如需采用转账支票形式退还(仅限北京市的付款公司),请委派专人携带上述开具的收据后提交给我公司,方可办理转账支票退还手续:
(2)如需采用电汇形式退还,请将上述开具的收据连同原付款公司的收款信息寄至我公司,方可办理银行电汇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