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杜木桥回民小学信息技术设备二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灵武市杜木桥回民小学信息技术设备二次
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杜木桥回民小学信息技术设备二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二、采购计划编号:灵财(采)2015126号
招标文件编号:NXHCX2015002-C
三、采购人:灵武市杜木桥回民小学
联 系 人:高生成 电 话:139953951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联系人:尤泽城 电 话:18161592211 0951-4792959
Email:nxhcxzbdl@163.com
六、首次公告时间: 2015年10月16日
七、首次公告标题:灵武市杜木桥回民小学信息技术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八、本次公告变更事项:
(一)、原定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投标单位须提供原厂专项授权文件(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由供应商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红公章)、通过国家级防雷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红公章)。(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注:详细的资质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现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由供应商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通过国家强制3C认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红公章)、通过国家级防雷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红公章)。(第一标段:信息技术设备 资质要求)
注:详细的资质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sggzy.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华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