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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渠(杨桥干渠—京港澳高速辅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15: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渠(杨桥干渠—京港澳高速辅道)工程已经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计划财政局(郑东计财发改20145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永盛渠(杨桥干渠—京港澳高速辅道)位于白沙园区,该项目东起杨桥干渠,西至京港澳高速辅道,永盛渠疏挖长度2418,工程包括:渠道疏挖及生态护彻2418,南干渠引水闸及穿南干渠涵闸联建工程1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工程、水闸工程、倒虹吸工程等。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渠(杨桥干渠—京港澳高速辅道)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4 企业在20121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监的类似渠道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5 拟投标项目总监在20121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渠道工程监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6 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8 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9 提供企业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缴纳的201410月份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资料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1.1 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1.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1.4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1.5拟派项目总监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承诺书

4.1.6 企业及项目总监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材料;

4.1.7 企业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8 针对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7条款的承诺书;

4.1.9 外地企业《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10 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4.1.11 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4.1.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1510 23日至201510 29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 10 29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路南)。

4.2.3 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相关内容应一致),只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报名无效。

4.2.4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9.1 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郑开大道19

9.2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

815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人:温先生   赵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28013   65928032

电子邮箱:a65928032@126.com

 

                                        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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