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物资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物资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漯财预指【2014】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2.3 招标范围:购置办公设备、执法设备、车辆装备、数字审委会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台式电脑、打印机(约25.5万元)
二标段: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约23.5万元)
三标段:囚车一辆,执行指挥车一辆(约43万元)
四标段:数字审委会一套(电脑、会议设备、硬件、软件等)(约60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3由于“数字审委会系统”具有涉密性,“数字审委会系统”需要从法院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故投标人投标第四标段需提供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无缝挂接证明,以保证实现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挂接和安全运行。
3.4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5投标人对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四个标段任一标段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法定代表人于2015 年10月22日至 2015 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漯河市嵩山路舒漫•财富中心B栋17楼1705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身份证明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3.投标人资质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0
395-3561777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大学路113号
招标代理: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冷先生
电 话:0395-6692807 0371-6558590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